来源:华北热线 日期:2011-10-24
内蒙古现在正开展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计划在全区公共机构推广32万支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确保实现今年自治区直机关、各大事业单位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达到 85%的目标。
按照分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内蒙古公共机构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实施,推广范围为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重点是未实施节能灯更换的自治区直机关及所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医院,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为 32万支。
这次财政补贴标准为,内蒙古各部门公共机构(属大宗用户)国家财政补贴 30%,城乡居民用户国家财政补贴 5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分规格进行补贴,补贴外资金由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目前,内蒙古已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承担企业及推广产品种类、数量、规格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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